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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昌典个人履历
编辑196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5月,任重庆市工业交通部重工处干事,市经济委员会协作配套处、生产综合处副处长。
1983年4月,任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85年3月,任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1988年6月,任重庆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8年11月,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7年6月,任重庆市人大副主任。
2000年5月,被开除党籍和罢职。
2002年4月,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
秦昌典犯罪事实
编辑1990年12月至1994年3月,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的秦昌典和市经委主任的王式惠,在负责重庆华蜀光电集团引进有源矩阵液晶显示屏和半导体电耦合件生产设备的过程中,严重失职渎职,恣意否定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未报市委、市政府办公会议讨论,便决定同意与一外国公司合作并引进设备;他们出国考察敷衍塞责,在没有进行论证、更没有看到启动设备生产及产品的情况下,就同意签订引进设备的合同;袒护外商利益,支付给外商的设备款和合同定金均是在秦昌典多次干预下借贷的,其中一笔主要款项是在外商提供不出符合信用证支付条款限定的付款凭证情况下由秦昌典指令有关方面修改信用证支付条款,逃避银行约束而支付的。秦昌典和王式惠还在设备引进过程中,分别接受外方公司3000美元和2500美元及金首饰等物品。
秦昌典和王式惠所决定引进设备的外国公司,是一个已被其往来银行申请破产的企业。花费626万美元购买的有源矩阵液晶显示屏生产设备,是一条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不完整的试验线,据有关专家评估,价值仅为60至80万美元,因无法投入生产,至今仍封存在境外,其残值不足4万美元。向外商支付的购买半导体电耦合件生产设备的110万美元合同定金,至今未购进任何设备。截止到1999年,引进上述项目所付资金加上欠银行利息,实际损失达1019万美元。[3]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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